2009年贵州省艺术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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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理自:招生考试网 2008-12-7 20:52:42 |
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 (1)全省统考专业 美术类:色彩100分、素描100分、速写100分; 音乐(师范)类:专业主科(声乐、钢琴、器乐、理论、舞蹈、表演其中之一)、240分、视唱练耳60分; 舞蹈类:形体测试120分、模仿100分、舞蹈表演80分。 (2)校考专业 音乐表演专业:专业主科240分、视唱练耳60分; 音乐学专业:专业主科240分、视唱练耳60分; 表演专业:形体及气质120分、朗诵及演唱90分、即兴表演及特长展示90分; 导演专业:朗诵及命题编讲故事120分、艺术作品分析120分、命题集体小品表演及特长展示60分;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:形象展示及才艺表演150分、自我介绍及朗读指定稿件100分、回答问题(即兴评述)50分;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:撰写影视作品评论及指定作品改写150分、命题小品表演100分、艺术素质测试50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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